深警方出台發佈案件材料接收指引

2020-07-01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姚志東報道:深圳市公安局出台了《規範接收律師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提交案件材料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對公安機關接收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提交案件材料相關工作進行了明確和規範,切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和案件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指引》明確了公安機關通過市區兩級「執法管理中心」統一接收律師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提交材料等;規範了材料接收及後續的內部流轉程序和嚴格的工作時限;完善細化了公安機關切實保障律師權益、依法告知案件情況、認真聽取辯護律師意見,以及與律師之間強化良性互動、相互監督等多個方面的具體舉措。為了方便律師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公安機關還在信訪窗口設置了專門的接待席位。《指引》創新性地明確規定公安機關必須依法接收律師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提交的材料,必須出具回執,必須將材料附卷。

  《指引》發佈後,市公安局各級執法管理中心的辦公地址和電話將對律師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公布,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以及市律師協會將暢通投訴及維權通道,以確保相關工作機制高效順暢,切實保障律師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的執業權利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

  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法治城市的示範是重要方面。彰顯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把深圳建設成為全國最安全穩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是深圳公安工作的核心追求之一。近年來,市公安局不斷創新和強化執法管理,在執法規範化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此次《指引》的出台,將更有助於推進落實深圳「法治城市示範」的戰略定位,深化建設深圳法律職業共同體,努力營造公正、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先行示範區建設。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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