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7.1後入職要簽文件確認

2020-07-09
来源:香港商報

  7月1日起新入職公務員須簽文件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戴合聲報道:特區政府就公務員宣誓提出新建議,所有新入職公務員在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均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至於現職公務員,亦應遵守有關宣誓或聲明的要求,以體現和彰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

  現職公務員亦須遵要求

  據公務員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建議日後所有獲推薦晉升出任較高職級/實任,或獲推薦轉任至另一職系的公務員,會安排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另在政府的決策過程中擔當重要角色或較高職級的公務員(例如首長級)以及職務較為敏感的公務員(例如紀律部隊人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律政人員等)亦須宣誓或簽署文件。

  在形式方面,部分公務員應以宣誓方式進行,例如首長級中較高職級的公務員。當局指,在考慮和落實上述建議時,須考慮當有公務員未能遵從要求或違反誓言/聲明時,應採取哪些適當的跟進行動及相關的處理機制。當局會就上述有關現職公務員的建議,按既定機制,諮詢公務員團體的意見,同時會繼續與律政司研究相關法律問題,擬定落實方案和細節。

  確保港府有效管治

  當局表示,公務員隊伍是香港特區政府的骨幹,向行政長官負責,協助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制訂、解釋和執行政策、執行各項行政事務、向市民提供服務,以及履行執法和規管職能。《基本法》訂明,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作為公職人員體系中的主要組成部分,具有政制上的角色,須竭盡所能,輔助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而根據《公務員守則》,公務員必須堅守法治、盡忠職守、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

  當局又說,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及香港特區政府的要求,正好真切地體現他們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的一貫責任,並且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份所帶來的責任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和推廣公務員隊伍要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

  議員歡迎政府做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歡迎政府的做法,但希望政府能釐清罰則,包括公務員不肯宣誓簽署文件、甚至在宣誓後違反宣言會有何後果。另一位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則認為,公務員本身應知道自己的身份所帶來的要求和責任,應擁護和效忠《基本法》和特區政府,理應作宣誓,他又認為當局建議先安排職務較敏感的公務員宣誓是不足夠,應擴闊至所有以公帑出糧的人員。

  自去年本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多名公務員因參與非法示威活動被捕。日前生效的香港國安法第6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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