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重慶市藍天救援隊結束了對貴州山體滑坡救援工作,返程途經重慶一收費站時,出示了受災當地政府開具的救援證明,試圖免費通過此收費站,卻遭到拒絕,救援隊最終繳納了496元過路費後才獲放行。對此重慶高速公路集團回應稱對于自願參與搶險救災的社會力量,按照先收後退的方式減免高速公路通行費。
連日來,全國多地發生洪澇地質災害,有部分社會救援車輛赴災區救災時被收取了通行費。13日晚間,重慶高速微信公眾發布了一篇名為“社會救援車輛執行搶險救災還要收費”的政策解讀。
文章中稱,根據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
文章中介紹,減免的對象是需要信息申報登記,且審核同意的,或者經省一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搶險救災車輛。
減免對象可登陸“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災網上申報系統”(https://www.mem.gov.cn/shjyfw/)進行申報。
針對事發突然,沒來得及提前申報的搶險救災車輛,文章中介紹,為提高搶險救災效率,先自行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費,救援任務結束,經過審查核實後,將在30個工作日內予以返還支付的通行費。
“總結來說,就是免費情況分為兩類:政府組織開展搶險救災的社會力量和自願參與搶險救災的社會力量。需要注意的是,省內救援和自願參與搶險救災的社會力量過收費站時,都是采用的先收後退的方式。”上述文章在最後解讀說。
據媒體報道稱,7月9日,重慶藍天救援隊前往貴州執行任務,經過5小時的救援,現場的情況已經得到緩解,救援隊完成任務,准備啟程回家。在當晚10點30分左右,救援隊路過重慶市萬州區五橋收費站時,其工作人員將3輛救援車攔下,稱需要繳費才可以放行。
救援隊隊員便找出救災地政府開具的證明,試圖通過收費站,工作人員表示,免費同行需要上報領導,讓救援人員在次等候。隨後,工作人員告知,領導不同意免費放行,需要按照規定繳納費用才可以,一共是496元。
對于繳納費用才可通行,救援隊的譚某表示不認可,重慶市藍天救援隊是貴州省防災救災的重要分隊,當天所駕駛的3輛車,也均是經過批准的救援隊專用車輛,上面載有的都是救援工具。並且手上還有救災當地政府出具的證明,一切都合情合理,為什麼不可以減免通過。
雙方溝通了1小時左右,後方的車輛已經擁堵,也有不少司機在了解情況後,勸說收費站人員,建議放行。而其工作人員卻表示,能夠放行取決于領導,職員們並沒有權利,雙方一度僵持。
由于已經強力工作5小時,救援隊成員已經是疲憊不堪了,為了早些歸家,救援隊自掏腰包,付了496元,才獲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