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總理納吉布判囚12年

2020-07-29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被控涉前主權基金一馬發展子公司SRC國際的首宗貪腐案,7項罪名全部成立。吉隆坡高等法院昨午判刑,其中對納吉布濫權罪判監12年,3項背信及3項洗黑錢罪各判監10年,同期執行。這就意味着他要服刑12年,同時罰款2.1億令吉(約3.8億港元);如無法繳付,將加監5年。法官指考慮到納吉布所犯罪行,判刑是適當及相稱。

  昨早,納吉布抵達吉隆坡高等法院聽取判決。案情指,納吉布將一馬發展基金旗下一間公司的4200萬令吉(約7600多萬港元)資金,不當轉帳到其私人戶口中,被控三項失信罪、一項濫權罪和三項洗黑錢罪。

  主審法官在判詞中指,辯方沒法對控方指控作出合理反駁,故裁定納吉布上述控罪全部罪成。納吉布隨即提出上訴,稱自己是被不良的銀行家誤導,又形容這是「政治檢控」。

  美國方面參與調查

  納吉布2009年出任總理後不久設立一馬發展基金,推動馬來西亞經濟發展,惟出現嚴重虧損。經美國方面調查後發現,納吉布涉嫌透過其他人幫助,挪用至少45億美元(約351億港元)購買酒店、遊艇等多種奢侈品,以及將多達7億美元資金轉帳至自己的戶口。因此,納吉布面臨包括濫權和洗黑錢等合共42項控罪。

  主審法官表示,納吉布無法提出合理證據反駁所有指控,就算納吉布在法庭上主張轉進他帳戶的錢來自沙特捐贈,但他未能提出捐贈的詳細內容,也沒有捐贈的相關細節。法官甚至直指,所有證據都指向被告知道有款項匯入他的三個AmBank Islamic帳戶,而且故意拒絕公開,因此認定7項指控全部成立。

  支持者法院外聲援

  納吉布案宣判後,其支持者聚集在法院前高喊「納吉布萬歲」「馬哈蒂爾是分裂馬來人之父」等口號。雖然法警不斷用擴音器要求群眾及媒體保持社交距離,但在群情激憤之下,根本無人理會,還有許多人要求「解散國會」。

  馬國警察刑事調查部副總監米奧法立表示,未能保持社交距離顯然已違反衛生總監指示,他已下令吉隆坡警方對現場違令者開出罰單,並依法處置。

  判決或削弱執政聯盟內部合作

  納吉布現年67歲,出身馬來西亞政治世家,曾任長期執政的馬來民族統一機構(巫統)主席。受一馬醜聞影響,以巫統為核心的多黨執政聯盟在2018年5月國會選舉中敗給反對黨聯盟,納吉布隨後辭去巫統主席職務,並卸任總理。帶領反對黨陣營「希望聯盟」贏得國會過半席次的馬哈蒂爾重回總理寶座,隨即開啟對一馬醜聞的相關調查,搜出12億令吉的物品與現金。納吉布迄今累計受到40多項指控,他的妻子和幾名巫統及前政府官員同樣受到貪腐指控。而納吉布一直否認所有指控。

  馬來西亞政局今年經歷一系列震蕩,3月組建新一屆由多黨聯合執政的政府,巫統仍是執政聯盟國民陣線中的最大黨派。多名納吉布黨友、即馬來西亞國陣成員亦捲入案中。由於國陣是現屆政府佔比相當大的構成部分,有分析認為,今次裁決雖可提升現政府公信力,但也可能削弱執政聯盟內部合作;更有專家擔心,總理毛希丁最終可能特赦被定罪的納吉布。

[责任编辑:郭玉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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