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於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经费投入,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推动控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
一、医疗卫生机构範围
本通知所称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公共卫生机构、各级各类
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要求
1.制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制度。
2.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若有室外吸烟区应当规範设置。
3.机构範围内禁止销售烟草製品,无烟草广告。
4.无烟草赞助。
三、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流程
1.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制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管理规定。
3.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规範设置室外吸烟区。
4.启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并通报全体幹部职工。
5.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6.开展自我评估,巩固提升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