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批大律師公會無自知之明

2020-08-04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报网讯】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表聲明,指特區政府押後立選可能有違法之嫌。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發文指,首先要搞淸楚,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是高度自治地區,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在特區內,行政長官就是主導行政的首長。

  文章指出,特首可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會同行政會議作出任何乎合公眾利益的決定,去應對任何公眾危害或緊急情況。該決定有凌駕性,若任何法例與該決定有所抵觸的,均屬無效!

  事實上本港自今年一月以來備受新冠狀病毒影響,疫情在七月初更進一步爆發,情況令人擔憂。特區政府先後頒佈嚴格防疫措施,限制社交活動,務求早日將疫情遏止,以避免市民受到病毒感染和死亡威脅。

  在此情況下,特區政府亦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作出決定,押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至明年舉行,那是合法、合情和合理的做法,社會對該決定普遍表示歡迎,反應正面。

  就有關後續的法律問題,特區政府諮詢中央人民政府意見,中央政府表示支持,同時也轉介人大常委就若干基本法問題尋求指引。

  人大常委對基本法有最終解釋權,對特區司法機構有絕對約束力。在過去廿三年裡,人大常委先後對基本法作出五次解釋和二次說明,釋除了特區多個法律疑難,減省冗長的糾紛,同時也大大提升特區政府施政效率。

  今次特區政府因疫情作出押後立選的決定,當中所產生的法律問題,比喻基本法68和69條帶來的影響,正正就是提出釐清法律問題的理由,做法恰當之至,實在看不出大律師公會有何理由提出反對!難道大律師公會認為人大常委是無權給予指引?還是人大常委的指引權威性低於終審法院?

  何君堯又奉勸大律師公會應有自知之明,做事有輕重之分!指大律師公會就算要玩政治,也多深研基本法,不能自以為是,胡亂發表錯誤聲明,只會貽笑大方!眾所周知,在目前憲制安排下,終審法院也得完全接納人大常委的決定,更何況一個根據社團條例成立的大律師公會!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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