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2人涉嫌行賄 以保就業及獲發額外津貼

2020-09-04 15:48
来源:香港商報網

  廉政公署昨日(3日)分案起訴2名保安員1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2人涉嫌分別串謀上司以繼續受僱和獲發額外津貼,令物業經理從中收受共1.8萬元賄款。

  蔡旭初是因想繼續受僱而串謀上司的涉案保安員,他被控於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間串謀物業經理及另一名保安員﹐向物業經理提供1.5萬元誘因或報酬,使物業經理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協助蔡旭初繼續受僱於物業管理公司,而涉案物業管理公司為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陳秋和是因串謀上司而獲發額外津貼的涉案保安員,他被控於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月8日期間串謀物業經理﹐向對方提供三千元誘因或報酬,使物業經理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陳秋和額外批出特別津貼,陳秋和據報獲批四千元,他現時是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前保安員。

  2人獲廉署准許保釋,下星期一(9月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责任编辑: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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