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論】年輕不是刑責豁免金牌

2020-09-08 02:07
来源:香港商報

     木子/文

     警方9月6日在旺角現場截查一名12歲的少女,事件引發爭議。

  網絡上不少人都在轉播,或者討論警察追捕和制服少女的視頻,筆者仔細把片子看了幾遍。

  這件事情應該分兩個層面看。

  兩個層面看警方拘捕

  首先,是這個女生有沒有違反限聚令。

  這個要看當時的證據,如果有嫌疑,無論她的年紀多大,警察截查都是正確的;如果沒有合理的證據,警察截查即是不對的。

  第二,是拘捕的方式,也是最多人質疑的。

  警察截查,嫌疑人逃跑,追捕是正常的做法,用膝蓋去制服嫌疑人,如果是合理的部位,也是國際上比較常用的一種做法,並沒有太多不妥。

  如果在美國,對拒捕的嫌疑人,警方用的武力可能會更大,如果是成年人,警方甚至會開槍。

  當然,警方在執法的過程中,有些細節可以稍微改善,比如,如果嫌疑人的年紀比較小,是不是應該盡量使用較溫柔的方式?

  女生接受採訪時稱,是和哥哥出去買文具,和旁邊一起被捕的另外一個男生並不認識,所以並沒有違反限聚令,不會交罰單,會作出抗辯。

  在現場被截查的,不少人都說自己只是出來逛街,並不是出來遊行。真假難辨,現場人那麼多,那麼混亂,警察誤中副車,可能性也是有的。也有網民批評,明知道旺角是示威遊行的高發區,就不應該去。

  不分年齡 都要承擔責任

  其實這又是另外一回事,因為警方最後票控少女用的是599G條例,也就是所謂的限聚令,而不是說她參與非法集會,所以少女上街的目的暫時可以不去討論。至於她和哥哥兩人,有沒有違反限聚令,要靠法庭判決,如果法官認為少女講的是真實的,那也證明警察在執法的時候,出現誤判。

  整件事最關鍵的爭議就是這個女生的年紀只有12歲。從表面上看,執法的警察應該沒有辦法看出這個女生的年齡。

  這場街頭運動中有很多年齡很小的參與者,警方認為有可疑的時候,去截查嫌疑人,也是正常做法。

  有評論說,難道年輕就是罪過嗎?就要被截查嗎?但從另外一個角度說,難道年輕就是豁免金牌嗎?如果是有罪的話,應該不分年齡,都要承擔責任,接受適當的懲罰。

  有人在網絡上宣傳擴大這件事,都是想藉這些令人同情的細節來做文宣,目的就是要激起公憤,想拉起對警察的仇恨。

  如果說網民有這些做法,那是個人行為,但是媒體和公眾人物,包括名人議員在內,就不應該加入炒作隊列,去煽動仇恨,而是應該客觀分析,引導公眾理性看待事件,這才是真正負責任、愛香港對香港好的行為。

  其實無論是媒體也好,公眾名人也好,應該有一份額外的責任,當這個社會出現矛盾和撕裂的時候,應該盡量去化解矛盾,修補裂痕,而不是加油添火,撩起公眾的情緒。

  真心希望大家能理性分析,無論是什麼樣的政治立場,都不要人云亦云,讓自己的思維被別人牽着走。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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