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去年多次非法遊行 18日區院提訊

2020-09-18 00:16
来源:香港商報網

  「禍港四人幫」之首、壹傳媒黎智英與14名反中亂港人士,被控於去年8至10月多次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的反修例遊行,以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已轉介區院審理,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今午(18日)將借用西九龍法院的法庭進行聆訊。

  黎智英共被控2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3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每罪最高可判囚5年;其餘14人則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雖然法官未正式聽取各被告的答辯,但黎智英已透過律師表示不認罪。

  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民主黨的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楊森、前主席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單仲偕;現任及前任攬炒派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梁國雄、李卓人、吳靄儀、何秀蘭及區諾軒;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現任主席黃浩銘、「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各被告獲准以每案現金1000港元保釋。

  此外,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在銅鑼灣維園刑事恐嚇《東方日報》男記者一案,在本月3日被西九龍法院法官鍾明新裁決罪名不成立,黎獲「放生」,引起各界強烈不滿。14日後,律政司17日傍晚提出上訴。

[责任编辑: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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