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停的士阻警方防線及腳踢警員 判阻差辦公及襲警罪成

2020-09-21 16:11
来源:香港商報

  一名曾任警員的67歲的士司機,涉嫌在去年7月九龍區遊行期間,將的士橫泊於彌敦道阻擋警方防線,並用腳踢警員,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阻撓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襲警罪成。被告張錦運早前亦承認一項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標下駕駛汽車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被告需要還押。

  裁判官指出,辯方曾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指被告案發時醉酒,影響記憶力、判斷力及行為認知,但從呈堂片段見到,被告與警員爭吵時「有文有路」,亦有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上落的士時手腳非常協調,聽到警員要拘捕他時,亦立即衝向警員,反應並不慢,認為被告並非醉到不能有犯罪意圖,認為他是故意阻撓警務人員。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管理情緒有困難,所以不時飲酒,他在干犯本案後對酒精帶來的影響深感後悔,已參加戒酒課程,並主動接觸社工,又引述社工指對被告有信心。

  此外裁判官指,被告有涉及27項控罪的刑事紀錄,涉及襲警、交通控罪及打人等,法庭過往已透過罰款或緩刑等方式給予機會,對被告會否重犯有保留,決定先索取背景報告。

 

[责任编辑:董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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