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大家談】香港司法改革呼聲不容忽視

2020-10-01 03:15
来源:香港商報

 近一段時期,香港社會要求司法機構改革的呼聲日漸強烈,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是司法機構須改革最有力的倡議者,他在報章撰文,以「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為題,批評法院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烈顯倫亦批評,大律師公會一再公開聲明說北京干預香港事務,質問大律師公會主席是否不接受香港的主權在1997年已回歸中國。烈顯倫的批評可謂一針見血,香港司法界最大的問題,就是仍未真正走出回歸前的殖民地時代,未能在「一國兩制」下,按基本法履行好司法機關的職責。

 香港司法問題被隱藏起來

 1997年香港回歸,依照基本法第八條,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與基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區立法會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1997年以前的殖民地時代的司法機關,也過渡為回歸後、「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機關。

 在回歸23年多的歷程中,香港的司法機關和法律界為香港社會保持繁榮穩定,有很大的貢獻,香港社會的法治水平在國際上受到高度認同,讓香港繼續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之一。

 但是,司法機構和法律界也並非沒有問題,而其中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司法機構和法律界人士如何理解「一國兩制」,以及如何在「一國兩制」之下履行好自身職權的問題。

 回歸後,當香港社會保持基本穩定的狀況,司法機構存在的這些問題被隱藏了起來,沒有成為社會注目的焦點,但是,當社會出現較激烈的衝突,尤其是激烈地衝擊和破壞「一國兩制」的衝突時,司法機構和法律界存在的問題就暴露無遺,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了。

 2014年香港出現大規模的非法「佔中」運動,一部分參與違法犯罪行動的人士遭警方拘捕,但是,司法機關處理這類案件與社會的期望出現落差,以致在社會上產生對法律和這些違法的政治運動的錯誤理解,客觀上具有鼓勵這類違法行為的效果。

 正因為司法機構在處理2014年非法「佔中」運動系列案件存在偏差,使香港社會在2014年之後,一直處於動蕩不安的狀況,而且違法犯罪行動不斷升級,參與這類違法犯罪行動的人數也不斷增多。2016年出現旺角暴動、立法會宣誓風波,2019年更出現修例風波,導致社會動亂,經濟和民生受到極大影響。

 目睹過去幾年香港社會發展的許多市民大眾,將司法機關處理涉及違法政治行動的犯罪行為出現的問題,概括為一句話:「警察拉人,法官放人」,表達了社會民意對司法機關的不滿。烈顯倫則在文章中指出,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保護大多數人的法律被破壞,卻沒有懲罰,法院在過去一年,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

 司法機關和法官們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問題,表面上看,是一部分法官及法律界人士,受到政治的影響,在處理案件時,未能嚴格依照法律作出專業的判斷,這是政治入侵司法體系的結果。實際上,司法機關存在的更深層次問題,則是對「一國兩制」沒有正確的理解,亦對司法機關和法律界在「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職責沒有正確理解。用烈顯倫的話說,司法界是否已真心接受1997年香港已經回歸的事實?

 司法機關和法官們必須清楚,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部分,香港特區享有的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來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授權,香港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讓改革司法走上正路

 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就必須擁護國家透過「一國兩制」實現國家統一的政策方針,在履行司法機關和法官的職責時,必須要體現出這一點。

 要求司法機關改革,要求司法機關真正能符合「一國兩制」的要求,已經不僅僅是社會各界和市民大眾的呼聲,包括烈顯倫在內,一部分法律界的有識之士也作出同樣的呼籲,這些呼聲值得社會重視,也值得司法機關反思。司法機關是時候要進行改革,讓司法機關走上「一國兩制」正道。(文武)

[责任编辑: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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