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燒李伯案被告夫婦甩身 律政司提上訴

2020-10-09 08:25
来源:文匯報

 57歲地盤工李伯去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見義勇為,阻止及追截破壞港鐵設施的黑暴分子時,慘遭黑衣魔扑頭襲擊及淋易燃液點火焚身,嚴重燒傷一度命危。

 案中一對夫婦當日在現場以粗言叫囂,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惟經審訊後今年8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昨日指,已根據《裁判官條例》第一百零五條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由於本案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律政司拒絕進一步評論案件。

 本案兩名被告鄺耀文(39歲)和妻子陳海雲(33歲),均報稱文員。司法機構昨日公布12宗裁判官被投訴的個案,而本案正是其中之一,裁判官被投訴就本案的判決不是基於事實,存有偏見,司法機構指相關法庭程序尚未完結,稍後會作回應。

 原審裁判官林希維早前裁決時,指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難以從錄音分辨被告聲音,林希維認為被告夫婦當日的行為僅屬於喧嘩,辱罵被火燒的事主,只想令事主無面目地敗走,沒有傷害對方的意圖,又指出事主對罵他人,粗鄙程度不相伯仲,而現場眾人反應亦「克制」、「動口不動手」,所有證人均認為黑衣人向事主點火屬意料之外,因此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责任编辑: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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