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當局會於星期一(12日)發出通告,要求今年7月1日起入職的公務員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而高級公務員則要進行宣誓。他形容相關做法可令公務員更有意識地效忠特區,是一種公開確認及彰顯承擔,他提醒公務員表達意見時亦要尊重現行制度,不可公開持與政府相反的意見。
聶德權表示,公務員須宣誓及簽署聲明,其言論自由亦受保障。圖片商台提供
增遵守則意識彰顯承擔
聶德權10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上述措施的籌備工作已在進行中,現時的建議是絕大部分公務員須透過簽署聲明,以落實宣言;至於高級公務員包括常任秘書長、部門首長等,則要進行宣誓。他強調,宣誓及聲明的內容本身不是新事物,《基本法》及公務員守則均已羅列相關的宗旨。他認為簽署聲明及宣誓可令公務員更有意識,自覺要效忠特區,是一種公開確認以及彰顯承擔。
聶德權指出,即使公務員須宣誓及簽署聲明,其言論自由亦受保障。不過,公務員的言行會有若干程度的限制。他解釋,如果公務員的言行違反誓言,即使言行本身未必違法,亦已達到違反公務員守則的程度,而在管理層面上,政府可就此作出紀律懲處,最嚴重是革職。他續說,公務員不能因政治信念及個人想法,公開地持相反意見,從而影響公務員身份進行的工作,否則令人有潛在或觀感上的衝突。他直言,公務員違反誓言是嚴重的事,顯示有關人士可能不支持「一國兩制」或有推翻現屆政府的意圖。(記者戴合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