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檢控家得路天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違反《僱傭條例》支付工資及法定假日薪酬的規定。該公司今日(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7.3萬元。
家得路天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工資及法定假日薪酬予一名僱員,涉及款項合共約2.8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指,裁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及法定假日薪酬。處方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記者 唐信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