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旺角有藥房出售懷疑附有虛假生產日期標示的外科口罩。海關經調查後,於1月在涉案藥房檢獲該批以今年3月標示作生產日期的外科口罩。
一間藥房及其董事因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外科口罩,今日(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成,各被判罰款2萬元;而涉案6萬7千多個附有虛假生產日期標示的外科口罩亦被沒收。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