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止運作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涉嫌在去年上水非法遊行期間,與約百名人士佔領馬路,並拍打警長的頭盔。他早前否認參與非法集結和襲警兩罪,案件今日續審,裁判官王詩麗裁定證供及報告均可呈堂,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作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押後至本周四作結案陳詞。
政府化驗師陶志恒今次首度以專家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透過警方提供的數個新聞片段、陳浩天的硬照及眼鏡,盡可能選取類似的角度作比對,發現片中的眼鏡與陳浩天的眼鏡相似,但不排除是同款眼鏡;影片中的人物耳珠對上與硬照中陳的耳珠對上,均存在一個黑點;不排除數個新聞片段中的人物所戴的肩袋一樣。惟無法確定兩者為同一人。
在辯方大律師陳永豪的盤問下,陶志恒表示,指紋、耳印等在人體特徵上有其獨特性,他本身未經人物辨認的訓練,大多以角度技巧去作比對,無法判別新聞片中的人物就等於陳浩天。
辯方要求法庭剔除專家報告中的結論,但裁判官裁定陶志恒的證供及報告均可呈堂。
案件昨日開審時,警長陳國深供稱,事發當日在上水中心停車場截查兩人,之後陸續被幾十人包圍以粗口指駡,要求他及其他在場警員出示委任證,他嘗試撤離期間被人從後用力拍打頭盔,轉過頭見到一名戴黑色口罩及深色框眼鏡的男子疑似縮手向後移,之後被在場人士以身體和雨傘遮住,失去蹤影。
陳國深稱,與其他警員退至花槽時,被百多人圍着、掟雜物和徒手襲擊,他不肯定施襲者是用手掌或手指拍打,和來自哪個方向,但拍打有一定力度,令頭盔移位。
辯方盤問時質疑,這一下拍打是否可能源自人群擠擁而出現碰撞,他遇襲是否捕風捉影,陳國深表示不同意。
現年30歲的陳浩天被控去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和智昌路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非法集結在一起,並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