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會計師公會今日(27日)公布,因執業會計師林聞深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公會頒布的專業準則,於是決定對他作出監管行動。
林聞深被指在為一間律師事務所發出一份會計師報告時,出現包括沒有執行接受委聘及計劃項目的相關程序、未有以委聘書形式與該律師事務所同意委聘條款及沒有為評估該律師事務所是否符合香港法例第159F章《律師帳目規則》規定而執行考查或程序的缺失。公會認為他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Code of Ethics for Professional Accountants內第R113.1條有關「Professional Competence and Due Care」的基本原則。
香港會計師公會理事會決定譴責林聞深和要求他須繳交行政罰款4萬元及公會費用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