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拳打督察襲警罪成 被判即時監禁30天

2020-11-10 17:01
來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43歲地盤工人於今年3月中疑拳打一名督察背部。裁判官王證瑜今日(10日)下午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襲警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右腳於家居意外中受傷致行動不便,王官遂扣減5天刑期,判處被告即時監禁30天。

 王官裁決時反駁辯方爭議,認為督察正追截的青年從非法集結地點合益路跑出並避開警員,故警方有合理懷疑;又指警員噴發胡椒噴霧和箍青年頸僅1秒和3秒,以制服疑犯,不屬過份武力。王官認為2名警員證供合情合理,互相支持,故接納大部分說法,遂不接納被告證供中與2人不一致之處。

 王官反駁被告辯稱為分散警員注意力,保護年輕人而出拳攻擊督察2次時指出,被告更直接做法應該出言要求2名警員停止用武或分開他們,而督察遭被告擊中背部後已轉身,第2次出拳並不必要。故此認為被告2次出拳必有意圖用武襲警,而出拳後馬上跑走,被告必然並非為保護年輕人,故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王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2次襲警,而因督察傷勢不重和被告右腳受傷,扣減5天刑期,終判處被告監禁30天。

 被告曾浩源被控於今年3月21日,在元朗鳳琴街襲擊督察李顯揚。(圖:星島)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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