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研集】必須扭正區議會亂象

2020-11-23 01:34
來源:香港商報

 公民社會研究所近日進行的網上問卷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非常唔滿意」其當區區議員在過去一年的表現,近六成受訪者認為其當區區議員沒有兌現競選承諾,逾六成受訪者表示「沒有」見過其當區區議員落區接觸居民。假如明天投票,逾七成半受訪者表示不會投票給其當區的現任區議員。

 這份民調顯示,去年11月24日當選的區議員表現令市民失望。而事實上,反對派的區議員挾去年的修例風波及黑暴之亂奪取區議會席位後,將區議會用作延續黑暴運動的平台,許多行為涉嫌違法犯罪,政府當局應採取必要的措施,扭正區議會亂象。

 濫用權利未盡職責

 特區政府在去年11月24日舉行第六屆區議會選舉,反對派挾修例風波和黑暴動亂之勢,在全港452個民選議席中,取得八成半的席位,主導全港除離島之外的17個區議會。但這些反對派進入區議會後,並沒有依照法律的要求,投身區議會的工作,服務社區。相反,反對派非法地將區議會用作延續黑暴運動的抗爭平台,在區議會內宣揚「港獨」,散播仇恨政府和警察的信息,打壓異己。此外更加濫用區議會的政府資源,用以資助或支持不法組織,推動反中亂港的不法行動。

 這屆區議會運作一年之後,其實已經將區議會制度完全破壞。區議會的設立,是依據基本法第97條和98條,屬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其職責是接受特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

 根據區議會條例第61條,區議會負責向政府提供四方面意見,包括影響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居民的福利事宜,公共設施及服務的提供和使用,政府制訂的計劃是否足夠及施行的先後次序,及政府工程和舉辦社區活動的撥款的運用。同時在獲政府撥款的情況下承擔社區環境改善事務,康樂文化活動促進事務,及社區活動。

 破壞議會制度

 但過去一年,反對派主導的區議會已經基本上顛覆了區議會的這些法定職能,他們將社區的民生事務置諸腦後,不理不問。民調中的許多居民也已反映,很少見到現屆區議員落區接觸居民。現實中,許多居民如果遇到社區出現的問題或困難,仍然要找前任建制派的議員,或建制派在地區工作的社區幹事,反映意見,協助解決問題。而現屆反對派的區議員們,則將主要的精力都用於非法的政治抗爭行動,延續去年的黑暴之亂。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反對派區議員在過去一年中,成為多項反中亂港的非法社會抗爭運動的急先鋒,妄想利用區議員的身份作為保護,帶頭參與違法犯罪活動,其中包括違反了香港國安法的行動。日前中文大學出現違反國安法的「港獨」遊行,帶頭者之一也是一名區議員。工聯會會長、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近日在網上發文,列舉63名被捕或被控的區議員名單,指陸續有區議員因為「黑金黑暴」被捕,更質疑區議會豈不是成了賊窩?

 近期亦不斷有人揭露,多區區議會涉嫌濫用公帑,將大筆的區議會撥款,撥給反中亂港的社會組織,甚至有「港獨」嫌疑的組織,這是用公帑養非法組織。其中是否涉及舞弊或公職人員行為不檢,也須政府當局調查。

 反對派操控的區議會如此胡作非為,政府豈能視若無睹?對於本屆區議會做出的種種違法行為,政府當局又豈能放任縱容?區議會雖然不是政權機構,但也是特區憲制架構和地方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又豈能容忍反對派顛覆區議會?豈能容忍反對派將區議會變成賊窩?

 特區政府必須依法行政,這不僅僅是要求政府的每項政策和措施必須符合法律的要求,也要求政府必須保障香港特區管治架構下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組成部分都要合憲合法合規。區議會出了嚴重違法的情況,特區政府不能只是不承認會議的合法性,不出席會議,不提供秘書服務就了事,更應該主動採取措施,糾正區議會的錯誤,違法犯罪的必須繩之以法,違規違例的必須作出更正,不符合區議員資格的必須取消資格,這樣才能確保區議會的運作符合法定要求。

 大部分市民不滿區議會和區議員的表現,民意已經清楚,特區政府是時候要果斷採取措施,讓區議會重回法定的正軌。(學研社成員文武)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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