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於去年6月21日號召「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案件於今日(23日)開庭,據悉,3人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另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黃之鋒和周庭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周庭認罪,黃之鋒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件將押後至12月2日(下周三)下午2時半宣判,3人被即時還押,不准保釋。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於去年6月21日號召「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案件於今日(23日)開庭,據悉,3人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另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黃之鋒和周庭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周庭認罪,黃之鋒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件將押後至12月2日(下周三)下午2時半宣判,3人被即時還押,不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