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鳳索7千萬投資傭金案續審 周星馳稱畀錢因唔想見到佢唔開心

2020-11-26 15:27
來源:香港商報網

 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逾7000萬港元投資獲利分成案,今日(26日)周星馳繼續上庭應訊作供。周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文本立主問,代表于文鳳的前律政司司長、資深大律師袁國強盤問,周星馳以廣東話作答,並有現場傳譯。

 至於有關山頂普樂道16號投資買賣,于文鳳當時直接向周星馳索取1460萬,由於雙方就分成計算方式有分歧,周星馳同意兩人之間「有啲拗撬」,而周堅持分成僅是「心意」,並「建基於關係好好,好開心的情況之下。」周續指,但于文鳳將分成「講成一個非得要做嘅嘢,無論開心唔開心都要做。」

 袁大狀質疑,既然周星馳不同意對方的看法,但為何他又於09年簽下了普樂道16號的分成協議,而協議上更訂明分成是「佣金」性質。他的簽署是否代表當時雙方已達成共識?周星馳坦言其實分歧並未解決,但因為于文鳳發生拗撬後「好唔開心」,周又指「我唔想見到佢咁,所以決定畀錢佢。佣金唔係我寫上去的,至於點解要咁寫,我唔係好清楚。我決定畀依筆錢佢,依樣先係最重要。我無太在意有無寫佣金,亦無諗過文件會成為法律行為。」周星馳曾提出分成僅屬饋贈,故袁大狀質疑為何他用協議而不用支票方式。周星馳提出可能有會計或紀錄原因。

[責任編輯: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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