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去年6月21日包圍警總案今日宣判:裁判官判黃之鋒入獄13.5個月,林朗彥入獄7個月周庭入獄10個月。
法官判詞指黃之鋒三人處心積慮組織有關集結:黃之鋒組織了一個規模大、人數多、時數長(多達15小時)及影響大的集結,並在公眾抗議活動增加的背景下犯案,令情節更為嚴重。周庭積極參與並長時間留守有關集結。她不斷叫喊口號,也從旁協助黃。周庭此次首次入獄,聞判後當場痛哭;黃之鋒此前已經三度入獄,今為「四進宮」。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去年6月21日包圍警總案今日宣判:裁判官判黃之鋒入獄13.5個月,林朗彥入獄7個月周庭入獄10個月。
法官判詞指黃之鋒三人處心積慮組織有關集結:黃之鋒組織了一個規模大、人數多、時數長(多達15小時)及影響大的集結,並在公眾抗議活動增加的背景下犯案,令情節更為嚴重。周庭積極參與並長時間留守有關集結。她不斷叫喊口號,也從旁協助黃。周庭此次首次入獄,聞判後當場痛哭;黃之鋒此前已經三度入獄,今為「四進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