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原區團委書記楚挺征因強姦罪一審被判三年

2020-12-05 09:33
來源:宜章法院網

  據宜章法院網消息,2020年12月4日,湖南省宜章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楚挺征犯強姦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楚挺征有期徒刑三年。

 經宜章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3月31日晚,被告人楚挺征邀請被害人楊某到郴州市某酒樓聚餐,用餐途中,楚挺征將楊某拉至無人的包廂,意圖強行與楊某發生性關係,楊某始終不從並反抗,致楚挺征強姦未得逞。

 宜章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楚挺征違背被害人意願,使用暴力手段,意圖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被告人楚挺征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雨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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