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和《實施細則》今日正式公布,新規增加以「家庭」為單位的搖號新規,同時提出,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的小客車有序退出,新政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政明確,在原有的規則基礎上,增加以「家庭」為單位參加普通指標搖號和新能源指標輪候的指標配置方式。通過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於個人的普通指標搖號中籤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群體的擁車需求。指標配置由現行每年配置六次改為三次,5月配置新能源指標,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標。同時,新政提出,要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北京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副主任 容軍表示,具體來說就是1個人名下擁有多輛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車輛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1輛申請更新指標,其餘車輛不予辦理更新指標。但允許車主向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小客車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餘的車輛。
據了解,新政的徵求意見稿曾於今年6月發布,其中,意見比較集中的是家庭新能源指標佔比過高,影響了正在輪候系能源指標的個人利益。針對此問題,新政進行了優化修改,設置三年過渡期,即:除了配置給單位的指標和營運小客車指標以外,2021年新能源小客車指標配置指標數量的60%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其餘向個人配置;2022年度該比例調整為70%;2023年度及以後該比例調整為80%。新政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哪些家庭成員能組成 「無車家庭」?
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群體的擁車需求是新政的核心內容。那麼從個人轉換為「家庭」參與搖號或輪候是不是意味之前都白搖或者白排了呢?而組建 「無車家庭」的規則又是什麼呢?
容軍表示,我們設定了一個家庭積分的方式,也是把每一個家庭成員、個人、只要是你之前參加過搖號,或者參加過新能源指標輪候的,時間都會轉換為家庭的積分。
新政限定可以組成無車家庭的成員範圍在配偶、子女和雙方父母。在這個範圍里誰能加入申請組成「無車家庭」首先看配偶。配偶符合「名下無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及「住所地在北京的個人」兩個條件就可以組成「無車家庭」。如果配偶有車,既不能與之組成無車家庭,也不能與雙方父母或子女組成無車家庭。
取消申請更新指標時限要求
此外,此次新政明確持普通小客車指標購置的新能源小客車在出售、報廢后,仍然可以申請普通小客車更新指標。增加了製造業企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以「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為條件申請指標。
同時,取消了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原政策規定,申請小客車更新指標的,須在車輛辦理完成轉移、註銷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提交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時限後,將方便市民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也有利於進一步放緩機動車增長。需要提醒的是,一旦申請獲得更新指標後,指標有效期仍為12個月。
針對市民關注的2021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北京市交通委表示,明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計劃不作調整,仍為10萬個,其中,普通指標4萬個,新能源指標6萬個。年度增長數量和具體配置比例,將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正式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