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關於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意見》,明確10個「不得」的底線要求,包括不得簡單以刊物、頭銜、榮譽、資歷等判斷論文質量,防止「以刊評文」「以刊代評」「以人評文」;不得過分依賴國際數據和期刊,防止國際期刊論文至上等。
《意見》明確提出了10個「不得」的底線要求,即:
●不得簡單以刊物、頭銜、榮譽、資歷等判斷論文質量,防止「以刊評文」「以刊代評」「以人評文」。
●不得過分依賴國際數據和期刊,防止國際期刊論文至上。
●不得為追求國際發表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國、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不得將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引用率和影響因子等指標與資源分配、物質獎勵、績效工資等簡單掛鉤,防止高額獎勵論文。
●不得將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作為導师崗位選聘、人才計划申報評審的唯一指標。
●不得把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作為教师招聘、職務(職稱)評聘、人才引進的前置條件和直接依據。
●不得將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作為學位授予的唯一標准。
●不得將學歷、職稱等作為在教育系統學術期刊發表論文的限制性條件。
●不得多頭評價、重復評價,嚴格控制涉及論文的評價活動數量和頻次。
●不得盲目采信、引用和宣傳各類機構發布的排行榜,不過度依賴以論文發表情況為主要衡量指標的排行性評價。
意見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組織「唯論文」問題專項整治,重點自查自糾是否存在評價指標單一、評價使用功利、高額獎勵論文、抄襲代寫論文、非法買賣論文、學風建設虛化、學術權力異化等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