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一名20歲大專男生在油麻地管有六角匙及剪鉗,早前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罪成。裁判官鄭念慈今日(18日)於九龍城法院遂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裁判官駁回。
鄭官判刑時指,被告施朗頴在自己撰寫的求情信中雖稱:「本人願意接受法庭所有處罰」,但被告是經審訊後定罪,認為其悔意有限,只肯定其有一定程度的悔意。但由於報告顯示被告身體情況不理想,故不打算判其進入勞教中心,在考慮過本案性質及案情後,念在被告年紀尚輕,遂判他入更新中心。
被告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鄭官認為,被告因此案被捕時正在另一單刑事案件的擔保期間,且近日社會棄保潛逃風氣重,加上看不出被告有成功上訴的機會,遂拒絕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