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深圳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深圳經濟特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一下簡稱:《條例》)有關情況。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在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下,深圳實現了2020年前三季度經濟穩定增長,深圳GDP同比增長2.6%,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增長11.0%;商事主體超過350萬戶,增長9.0%;民間投資增長22.1%,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超3000家,實際使用外資增長7.66%。這一系列數據充分表明,深圳優良的營商環境,得到了廣大市場主體的高度認可。
深圳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郭躍華、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李軍、深圳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副局長徐開軍、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二級巡視員肖志家、深圳市司法局一級調研員黃祥釗出席了發布會。
郭躍華表示,近年來,深圳堅決貫徹落實商環境改革工作部署,將營商環境改革作為「一號改革工程」,不斷健全工作機制,構建完善政策體系,滾動推出「營商環境20條」「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28條」「2020年重點任務清單275條」「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91條」等系列舉措,持續解決市場主體關注的痛點難點問題。
據介紹,本次《條例》結合深圳實際,從聚焦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重點環節、打造高效便民政務服務、營造優質平等經營環境、創新融資便利模式、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健全權益保障機制等六大領域,設置9章130項條款,對深圳全市優化營商環境改革作出全面規範。《條例》以先行示範的最高要求,以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全面銜接國際通行規則為重點,充分吸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內容,在多個領域大膽改革探索創新。
記者了解到,《條例》以提升企業辦事滿意度為導向,從簡化行政審批、提升企業服務、優化納稅服務、深化工程審批改革、提升跨境貿易便利等方面,提出了政務服務及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制度、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推進電子印章和電子證照全面應用、探索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及建築師負責制等多項創新舉措。
《條例》圍繞市場主體日常經營高頻事項,從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優化不動產登記、實行開放人才引進、探索靈活用工、優化公用事業服務等方面,提出了建立全社會徵信系統、實施不動產登記交易繳稅並行辦理、為外籍人才提供永久居留便利並給予市民待遇、完善政府產業用房建設運營管理服務體系等多項創新舉措。
本次《條例》還圍繞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從支持金融機構拓展金融市場功能、開發特色金融產品、提升綜合金融服務、提升擔保保險增信功能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創業創新金融服務平台、建設公益性融資服務平台、實行統一動產和權力擔保登記制度、鼓勵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等創新舉措。規定了金融機構不得設置歧視性、不合理授信條件,不得違規收費等行為。
同時,《條例》在規範執法、公正監管、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從創新監管方式、明確執法標準、規範監管懲戒行為等方面,提出了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及多方參與的綜合監管體系。
此外,《條例》以市場主體權益保障為核心,從完善現代產權保護制度、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深化司法制度改革、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增強公共法律服務等方面,提出了建立信用信息異議制度、統一審判標準、建立海外知識產權糾紛預警防範和協調解決機制、建設公共法律服務平台等多項舉措。規定了政府部門依法減少審前羈押性強制措施,不得超標的、超範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企業財產等行為。(記者 姚志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