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時評】 尊重法治 反對干預

2020-12-31 02:27
來源:香港商報

 12名在港涉嚴重罪行的港人,8月23日擬潛逃台灣的過程中,非法進入內地海域被拘。深圳鹽田人民法院昨(30日)對其中10人組織偷越邊境、偷越邊境案公開宣判,2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和2年,另8人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同案兩名未成年港人不作起訴,移交香港警方。

 這宗偷越邊境案件,犯罪事實清楚,涉案港人從策劃組織到購買船隻,從碼頭會合到駕船偷渡,明顯就是一場有組織有預謀的違法行動。直到偷渡船隻在廣東管轄海域被海警局查獲,內地司法機關依法對案件進行了偵查、起訴、審判等訴訟程序,整個過程正當、清晰,而10人被定罪須接受法律制裁的唯一原因,就是他們在內地犯了法。根據內地法律,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和偷越邊境罪分別可被判最高7年及1年的有期徒刑,但從判決結果可看出,法庭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犯罪情節、悔罪表現,作出了適當的判罰,並無加重判處,彰顯了法庭以事實為根據,秉公辦案的法治精神;對2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訴決定,亦符合內地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原則與制度要求,體現出寬嚴相濟。

 在哪裏犯法,就要接受哪裏的法律制裁,這是基本常識,12港人非法進入內地被捕,理當依照內地相關法律管轄和依法處理。就這麼一個簡單明晰的案件,卻因為遭到美英政客外力的干預和本港反對派的操弄,鬧劇不斷,情況極不正常。例如反對派策動有人無理要求內地放人,就完全無視法治,干預內地的正當執法和司法程序;炮製所謂「內地與香港聯合執法」的謊言,誣指是港警方將12港人交給內地;向美英「告洋狀」,將事實清楚的法律問題硬說成「人權問題」,意圖借國際反華勢力向特區政府和內地施壓。此外,還有人稱這些人只是出海釣魚,根本不是潛逃等藉口;亦有人不斷接受傳媒採訪,稱被拘者「無辜」,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云云,更惡意製造內地司法不公開不透明的假象等。而美英政客對此案連番指手畫腳,美國務卿蓬佩奧多次放話攻擊,公然要求「立即釋放」這些違法者,對內地依法辦案橫加指責,公然干預香港事務、中國內政,借此政治炒作,攻擊抹黑中國。

 然而,犯罪就是犯罪,再怎麼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最終都有鐵證還原事實,10名被告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而這12人在港涉及的罪行相當嚴重,當中包括收藏槍械、製造爆炸品和汽油彈、意圖縱火、暴動和洗黑錢等,大多涉及刑事犯罪,各人正保釋候審,屬於棄保潛逃,他們已用行動表示「認罪」和「畏罪」的事實,回港後亦要面臨香港司法的檢控和審判。反對派和美英政客沆瀣一氣,巧舌如簧,將逃犯美化為「尋求自由」,就是不說違法事實真相。顯然,反對派和美英反華勢力一唱一和,將司法案件政治化,持續消費非法越境內地的12港人及其家屬,罔顧法理和事實,造謠污衊,中傷內地司法,不過是企圖製造恐慌,借此攻擊中國和特區政府,挑起港人對政府的反感和對內地的仇視,令香港永無寧日。市民要尊重法治,反對任何干預,看清他們的真面目和險惡用心,切莫上當受騙。(評論員 周武輝)

[責任編輯:刁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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