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6日)公布,1個鰂魚樣本驗出微量孔雀石綠,食安中心正跟進事件。
食安中心發言人指,食安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一個檔戶抽取上述鰂魚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0.75;食安中心亦已知會涉事檔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食安中心也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
食安中心表示,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安中心指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而調查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