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涉於去年多次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控,原獲保釋候訊,惟被發現未有交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違反保釋條件。控方今早(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撤銷其保釋,裁判官羅德泉聽取控辯雙方理據後,最終批准控方申請,撤銷胡志偉保釋,期間須還柙候訊。
58歲胡志偉連同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朱凱廸、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東區區議員曾健成、徐子見、陳榮泰以及社民連成員鄧世禮,被控於去年6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及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斯道和杜老志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舉行或組織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