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4日有「示威者」在九龍灣淘大商場參與非法集會,期間與另一批高唱國歌和揮舞國旗的人士發生衝突,4名男子被捕,被控傷人、非法集結等共11項罪。4被告今日(11日)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其中一人另承認傷人罪,其餘控罪獲法庭存檔不予起訴。眾被告還柙至周三求情。
4被告依次為石朗天(28歲,地盤工人)、劉耀聰(30歲)、陳啟賢(34歲)及陳瑞泉(又名陳鴻基)。
案發於2019年9月14日下午,淘大商場有「示威者」聚集,與一批高唱國歌和揮舞國旗的人士互相爭執發生衝突。第一名女事主欲從商場二期地下離開時,遭「示威者」指罵和侮辱,並遭雷射光束照射眼睛。女事主折返商場不果,並從扶手電梯上跌下來。被告石朗天連同其他人徒手襲擊她,扯她頭髮,導致她頭皮頸部受傷和失去三顆牙齒。
而在商場一期一樓,另外兩名事主被「示威者」指罵和侮辱,稱他們拍攝「示威者大頭」和「打人」。兩人其後被包圍,「示威者」要求他們刪除手機內容等。陳瑞泉用雨傘施襲男事主。兩名事主之後離開商場,「示威者」一直跟隨至牛頭角道出口。石朗天聯同劉耀聰及陳啟賢等人包圍和襲擊他們,石劉兩人分別拉扯和踢傷兩人,而陳卻在男事主墮地昏迷後,在旁言語侮辱男事主。
另外,控方在庭上播放案發片段時,法官練錦鴻指示法庭書記,要求3名戴深黃色口罩的律師及旁聽人士離開法庭,律師之後換上白色口罩返回法庭,另兩名旁聽人士則沒有再現身。(圖: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