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李家超近日接受鳳凰衛視訪問時表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只是「旅遊證件」,不會享有任何領事保護,如果中央對BNO的態度及處理有任何決定,特區政府當然積極配合。
李家超批評英國政府改變BNO處理手法,強調有關國籍問題是中央事權,外交部亦已多次發表聲明。
李家超指,香港國安法對香港社會帶來的震懾作用很大,使得暴力事件、「港獨」等方面的風險減到很低。他舉例說,國安法推出後5個月,因為遊行示威帶來的暴亂破壞,拘捕人數跌5成,社會大致上已逐步回復正常運作。
但他表示,香港社會上仍存有不守法的意識,他認為這些不守法意識是要慢慢改,最重要的是社會上要營造一個守法意識,要讓市民,特別是年輕人了解,無論目的是什麼,犯法就要負上責任。他說,國安法的作用,大家是有目共睹的,相信其對於香港長遠發展是非常正面的。
對於有外國政客曾協助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流亡」,李家超指,任何人無論背景是甚麼,香港法律如果是適用,會按法律要求去處理。他說,有人犯法,政府必然按法律處理,這是政府的責任,如果取得足夠證據而本港的司法管轄範圍內有適用條文,會依法處置犯法的人。
他又指,如果該人士不在香港,「我們首先要有個方法,讓你在香港的司法管轄區出現,來到香港,或者其他經過國際合作,令有關人士可以在香港司法管轄區出現,我們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轄區,但每個案件,只需要有人犯法,執法部門都會竭盡所能搜集證據,令有足夠的證據,令他面對法律後果,這是必須要做的」。
對於早前包括戴耀廷、梁國雄等53名反對派人士,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拘捕,李家超表示,正常審議預算案是應該的事情,但是被捕人士參與推動的計劃,目的是在立法會取得35個議席後,盲目地否決政府的財務議案或《財政預算案》,從而讓特首下台,加上社會大規模街頭暴動及外國制裁,令整個香港停頓,甚至有「跳崖」的準備,警方就會處理。
被問及對於僅叫「港獨」口號者,即所謂「言論港獨」如何處理?李家超說,香港國安法有4個罪行,煽動是其中一個罪行。他指,市民的言論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但政府對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絕不容忍。現有的法例中,也有類似的煽惑罪,透過法律手段予以管制言行。「在香港,針對煽惑罪有很充分的案例,例如在『佔中』後,有9個被告人都是被控告煽惑罪而被定罪,法庭也有充分的經驗,判斷某些行為是否違反煽惑或煽動的界線」。(圖:鳳凰衛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