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要求在本月3日至今日(16日)期間,曾在佐敦新填地街23至25號,及廣東道608號廣基大廈逗留超過兩個小時的人,在19日或之前接受強制檢測。受檢人士若在星期四至今日已接受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規定。
政府已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兩個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今日(16日)表示,油麻地及佐敦一帶近日在短時間內出現多宗確診個案,為了盡快切斷當區的傳播鏈,政府早前決定在指定區域(即東至彌敦道、北至甘肅街、西至渡船街、南至佐敦道)進行更進一步的「須檢必檢」行動。如指定區域內的大廈過去14日內有一個單位出現一宗或以上的確診個案,會被納入第599J章下的強制檢測公告。過去14日曾身處相關大廈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按此準則,今日有兩幢大廈須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
強制檢測公告詳情如下:任何在2021年1月3日至1月16日曾身處油尖旺新填地街23-25號或油尖旺廣東道608號廣基大廈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2021年1月1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月14日至1月16日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记者 叶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