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從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獲悉,2020年該區紀委監委對涉煤腐敗「倒查20年」。據統計,一年來,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累計立案查處涉煤腐敗案件599件869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03人,組織處理687人,移送司法機關78人。
內蒙古自治區開展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該自治區紀委監委緊盯責任、腐敗、作風問題,強化統籌聯動,壓實責任「鏈條」,加大對涉煤地區、部門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全面開展問題線索大起底,推動涉煤腐敗問題清倉見底,一批問題線索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導幹部被立案審查。嚴肅查處了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傑等31名廳局級幹部,鄂爾多斯市原煤炭局黨委書記、局長郭成信等203名縣處級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震懾效果明顯。
該自治區堅持查辦案件與追贓挽損同步進行,制定《煤炭資源領域追繳國有資產損失操作指引》《配合煤炭資源損失鑑定工作方案》《專項整治涉紀涉法財物價格認定工作方案》,為依規依紀依法追繳國有資產損失提供遵循,最大限度追繳和挽回涉煤領域違規違法問題造成的各類損失。截至目前,已追繳挽回經濟損失337.91億元。
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涉及企業問題進行綜合研判,既防止問題處置「一刀切」引發行業經濟風險,又幫助企業卸下歷史包袱,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通過專題督查、以案促改、巡視整改等方式督促涉煤有關部門、地區、企業自查自糾、集中整治,完善監管措施,堵塞制度漏洞,推動自治區有序開發利用煤炭資源、做強做大煤炭資源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