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分別對吳松、陶關亮、雷雨提起公訴

2021-01-21 15:21
來源:最高檢官微

  據最高檢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西南林業大學原党委書記吳松,雲南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原党委書記、董事長陶關亮,陝西省公安廳原二級巡視員雷雨提起公訴。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吳松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西南林業大學原党委書記吳松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怒江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松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怒江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吳松利用擔任雲南大學党委副書記、校長,保山市委副書記、市長,西南林業大學党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陶關亮涉嫌受賄、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雲南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原党委書記、董事長陶關亮涉嫌受賄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普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關亮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普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19年,被告人陶關亮利用擔任富源縣副縣長,雲南省水利廳水利工程管理局副局長,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常務副董事長、党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請托人在資產認定、企業經營、工程承攬、人事安排、礦產管控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雲南眾成公司股權過程中,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陝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雷雨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陝西省公安廳原二級巡視員雷雨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銅川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雷雨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銅川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雷雨在擔任丹鳳縣縣長、商南縣委書記、商洛市公安局局長、商洛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設、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刁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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