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晴天計劃回應法改會諮詢文件 並公布與嶺大教授合作的研究中期報告

2021-01-21 18:02
來源:香港商報網

 明愛晴天計劃指,它們為深入探討偷拍女性裙底問題,於2019年與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副教授陳效能開展「朗天計劃使用者尋求支援及兩性角色研究」,而研究發現「慣性視角」、物化女性身體、對性侵犯意識模糊及環境因素如偷拍文化、性別態度盲點、廣傳偷拍片段平台和科技等,都是助長偷拍裙底問題發生的元素。

 明愛晴天計劃認為,若要改變偷拍行為,偷拍者要了解助長其做出偷拍的元素,明白其性質屬性侵犯,為受害人帶來傷害,以助其作出自主的應對選擇;同時要開展社區預防教育工作,明確指出偷拍裙底的後果和性侵犯他人的影響。

 明愛晴天計劃其後回應法律改革委員會的「性罪行諮詢文件」,計劃認為部分條文在具體應用上未有清楚闡釋,如保安局建議的「私密窺視罪」對「合理期望能提供私隱」未有界定、「法定免責條款」未有詳細列明、「為了性目的或令其本人或另一人不誠實地獲益」則未有釐清如何處置所有裝有攝錄器材的場所或其意圖、「發放私密影像」罪如當事人於發相後覺得被侮辱是如何處置等。明愛晴天計劃指法例不能含糊地執行,否則受影響的人士將會相當廣泛,令凡有攝錄器材、閉路電視和航拍機等人士也受影響。因此法改會務必要推動各界人士有更多的討論,讓法例既可保障,又能落實。

 明愛晴天計劃續指,以往被普遍認為是較輕微的性罪行如偷窺、偷拍和露體等的刑期均加重至5年,計劃認為肯定能重申有關問題的嚴重性及傷害性,但政府卻沒有向公眾做好宣傳推廣,亦沒有加強公眾的預防教育工作,讓公眾對繼續不了解法例和問題的嚴重性。

 明愛晴天計劃現時之「性罪犯的治療和自新」建議沒有提及為干犯較輕微性罪行的人士在社區上提供自新服務,而明愛晴天計劃建議加強對被判非監禁刑罰、短刑期、未被舉報、未被發現、有意圖但未做出性罪行等人士,在社區提供針對性治療及自新服務,以助其深入認識性侵犯發生的因由,掌握助長問題發生的元素,避免將問題個人化、病態化,鼓勵他們及早對抗性侵犯問題,共建平等、尊重的社會。

 明愛晴天計劃認為法改會考慮把「查核機制」擴展至已失時效的定罪紀錄,猶如對干犯較輕微性罪行進行烙印式懲處,將問題個人化,帶來標籤和污名;因此明愛晴天計劃對法改會建議在獄中的罪犯進行「獎勵計劃」,但對於社區上干犯較輕微性罪行的人士加上「終身刑罰」表示反對,它們建議「查核機制」應設有「洗底計劃」,針對性罪行的「嚴重程度」及性質作分流,而非將所有觸犯性罪行的人士都落入查核機制之中;法改會亦應研究離開「查核機制」的評核方案,以鼓勵持續對抗問題的動機。

 明愛晴天計劃指有關偷拍的網站和討論區隨意可以找到,而要淡化及解除偷拍文化的影響力,政府必須取締違法偷拍影像流傳,並在宣傳上明確指出偷拍的法例與後果,於網絡上張貼有關警示,向社會大眾傳遞執法守法上一致的訊息。

[責任編輯: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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