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旬婦人在9年前斥資200萬元購買一間連鎖健身中心會藉和課程,直至近日欲退回會費,被該中心的健身教練游說,說可協助但要先交給他現金作手續費,騙取合共350萬元財物後不知所蹤,女事主發覺被騙報案,警方在昨日(27日)將該名健身教練拘捕。
秀茂坪警區總督察(調查)鄔凱寧表示,涉案女事主72歲,為退休人士,她在2012年時加入位於秀茂坪區一間連鎖健身中心,並簽下15年會藉和健身課程,費用共200萬元。期間她在中心內作健身活動,認識一名健身教練。直至近日女事主欲退還會籍,被教練游說,指要交手續費才可退會,待退會後所有金錢都可歸還,女事主不虞有詐,將250萬元現金和4隻總值逾90多萬元的手表交給教練,但其後與他失去聯絡方知受騙,在本周日(24日)報警求助。
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主管譚樂恩督察表示,警方接報後展開深入調查,鎖定一名目標男子,在昨日拘捕一名27歲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相信他在去年10月已離職,沒有再在涉案健身中心任職,現時仍被扣查。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監禁10年。另外,警方呼籲市民,如購買年期較長或金額較大的課程或會籍時,要審慎留意當中的條款和內容,購買前要詢問清楚有關商戶,此外亦不要輕易將金錢交給他人,如有懷疑應向警方求助。(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