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美國國務院政策規劃總監、普林斯頓大學政治與國際事務教授勞倫斯近日發表文章,談到中美在太空領域合作的可能性。
首先要制定太空探索規則
文章指出,儘管美國和中國在許多領域涉及的問題上存在分歧,拜登政府也必須認識到在這些領域與中國謀求合作才符合美國的最大利益。新冠疫情和氣候變化等全球威脅就是明顯的例子。同樣,中美雙方亦可就制定太空商業活動展開合作。
勞倫斯認為,儘管美國不能再將其自身領土外的霸主地位視為理所當然,但它仍然是太空領域的領先者,而中國的太空能力正在快速增長。最重要的是,這兩個國家以及世界其他地區都將從一套規範的太空探索規則和商業化制度中受益。
中國在2019年創造了歷史,成為第一個在月球遠端著陸探測器的國家。隨後,中國陸續取得令人印象深刻的成就,最近則是嫦娥五號取回月球樣本。美國前總統特朗普也對太空產生極大的興趣,他宣布美國將在2024年前讓太空員重返月球,並成立太空部隊,作為美軍的最新分支。
勞倫斯認為,太空競爭的下一階段將是在月球上建立一個採礦基地。月球採礦很重要的原因有兩個。首先,月球表面的冰可以轉化為氫和氧,並用作火箭燃料,這對深空任務至關重要。其次,月球離地球更近:月球表面含有非常有價值的稀土金屬,這些金屬用於手機、電池和軍事裝備等技術。中國目前生產的稀土金屬約佔全球的90%,這使其對包括美國在內的其他國家具有重大影響力。通過從月球上採購這些金屬,各國可以減少對中國的依賴。
勞倫斯又說道,從歷史上看,1967年《聯合國外太空條約》(OST)第二條禁止採礦和對太空物體的任何其他權利主張,該條規定「外太空應不受國家以主權主張、使用或佔領方式或任何其他方式侵佔」
該協定是當時美國和蘇聯這兩個主要太空大國之間合作的結果。儘管存在競爭,但他們仍能夠建立防止軍事化的太空探索框架,並鼓舞人心地將天太空員視為「人類特使」。備受爭議的太空競賽(就像更大的冷戰一樣)仍在繼續,但是制定了保護公眾利益的規範。
要加強管制太空商業活動
1979年《聯合國月球協定》通過後,這一制度開始破裂,該協定試圖將私人對太空資源的商業主張置於一個國際機構的職權範圍內。沒有一個主要的太空大國批准了這項協議,私營在太空的權利主張的合法性也仍然模糊不清。然後,在2015年,美國國會授予美國公民擁有他們在太空中提取的任何物質的權利,為商業太空探索打開了大門。
2020年10月,特朗普提出了《阿斯特彌斯協議》,這是美國與澳洲、加拿大、意大利、日本、盧森堡、阿聯酋和英國之間的一系列雙邊協議,為未來的私營太空探索制定了原則。該協議聲稱肯定了OST,但實際上通過聲明採礦「並不固有地構成條約第二條規定的國家撥款」,實際上擴大了美國對商業太空法的解釋。
如果沒有國際標準,各國可能會為了爭取競爭優勢而造成一團亂的局面。缺乏管制的商業活動可能會導致更多問題,從太空器材的軌道污染到具有科學價值的地點出現生物污染。(編譯:戚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