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稱自1月31日起,推出所謂BNO「5+1」政策,行為公然違反承諾。中方昨日(29日)就事件作出反制,宣布1月31日起不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認為,當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視BNO為旅遊證件,隨着回歸23年,尤其英國單方面違反聯合聲明,國家要作出反制措施是完全合理合法、及符合國際慣例。她指BNO已沒有存在價值,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持特區護照去旅遊或其他公務,都比BNO更方便及快捷。
陳曼琪表示,根據國籍法,港人在海外有事發生、都是由中國提供協助。以現時的情況,使用BNO出入境前往外國更可被視為主動放棄中國國籍的行為,因而喪失國民海外保障的權利。她又指,在外國遇有困難時最能協助自身國民的國家都是中國,中國駐海外的使領館都會全力支援有需要的國民,不少人使用BNO反而未獲支援。
另有法律界人士認為,事件已升級為外交事務,不排除下一步會處理港人雙重國籍的問題。而法庭日後亦應在不違反外交部決定的大原則下,在需要時特別註明要交出「旅遊證件及BNO」,以防有人違反保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