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開出首張「不戴口罩」罰單

2021-02-02 10:21
來源:人民日報

  據人民日報報道,2月1日上午,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蓮前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對轄內加州廣場和牛莊一帶餐飲服務單位的日常巡查中,對9家未執行《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的餐飲經營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

 當日下午,執法人員對這9家餐飲經營戶進行「回頭看」檢查,發現仍有1家餐飲經營戶從業人員仍未按規定佩戴口罩,執法人員立即用執法紀錄儀把證據進行固定留存,並用簡易處罰程序,對該食品經營個體工商戶處以50元罰款,這是新規實施以來的思明區開出的首張罰單,也是福建省首張關於這個法規的罰單。

 《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於2月1日起在福建省實施,法規明確規定餐飲服務從業者上崗須戴口罩。

 據了解,福建省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原來只有行業規範,更多的是在倡導層面,缺乏剛性約束。此次明確將「戴口罩」入法,具有強制約束力。

 沒有按照規定佩戴好口罩,要怎麼處罰呢?《規定》明確,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口罩的,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體工商戶處50元罰款,對其他餐飲經營主體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刁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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