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依法作出上訴或覆核決定

2021-02-05 18:03
來源:香港商報網

 律政司今日(5日)表示,所有上訴或覆核決定均經過仔細研究後按相關法例提出,再由法庭依法作出裁決。

 律政司指,檢控人員在訴訟過程中有責任提出準確和完整的法律論點,協助法庭審理案件;律政司並會就法庭所判處的刑罰仔細研究相關資料,包括主控官之報告及法庭的判刑理由,並在合適的情況下根據《裁判官條例》或《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就刑罰申請覆核;若法庭裁定無罪時出現「有悖常情」的裁決,或出現錯誤法律觀點,律政司亦可根據《裁判官條例》或《區域法院條例》提出上訴。

 律政司透露2020年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提出的刑罰覆核申請有17宗,而去年經已裁決的12宗申請中,有11宗申請得直。

 律政司表示,檢控人員是秉持最高的專業標準處理刑事案件,並以同等尺度秉行公義,但律政司很遺憾有部分傳媒作出報道時仍然使用帶有偏見的字句,漠視律政司在聆訊上提出之理據和法庭在判決書中陳述的理由,以致未能全面反映事實。

[責任編輯:趙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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