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9日深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8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檢測,以及延長第599J章的有效期至2021年8月14日。
港府表示,現時在全港所有地區,如有住宅(包括商住兩用)大廈新增一宗或以上確診個案,或其污水樣本檢測呈陽性,顯示可能存在感染風險,均會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針對工作場所的檢測方面,如某一個工作場所出現兩宗或以上的確診個案,便會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
按上述準則,9日有8個指明地方會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包括香港九龍深水埗偉智街12號石硤尾邨美映樓、香港九龍觀塘牛頭角道189號牛頭角上邨(第二及三期)常興樓、香港九龍紅磡海逸道8號海逸豪園1期綠庭軒1座、香港九龍觀塘安秀道23號安泰邨服務設施大樓、香港新界元朗南邊圍一里1號、香港新界天水圍天瑞路天恩邨恩慈樓、香港九龍土瓜灣落山道21-39P號/美景街2-28號美景樓第1期,以及香港九龍土瓜灣土瓜灣道249-259號/美景街1-7號/落山道15-19號東興大樓。
港府指,任何在1月27日至2月9日,曾身處上述8座大廈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2月1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月7日至2月9日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