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慈雲山有人疑違法放煙花爆竹「慶新春」,警方今日(10日)凌晨接報,指慈雲山配水庫遊樂場有人燃放煙花爆竹,檢獲一批煙花,部分已被燃放,未有人被捕。
事發於今日凌晨2時23分,警方接獲多人報案,指懷疑有人於毓華街慈雲山配水庫遊樂場燃放煙花爆竹,警員到場調查,在上址檢獲4盒煙花,當中3盒共重約1公斤的煙花已被燃放,而1盒重約230克的煙花則未被燃放。案件列作「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交由黃大仙警區人員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判監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 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