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結上訴案轉至上訴庭 林朗彥周庭撤銷保釋申請

2021-02-23 10:49
來源:香港商報網

 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早前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分別被判囚7個月及10個月。兩人今日(23日)到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外出,法官陳慶偉宣布將兩人的上訴案轉往上訴庭處理,兩人遂決定撤銷保釋申請,上訴案將盡快排期處理。

 林朗彥(27歲)及周庭(24歲)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兩人與黃之鋒2019年6月21日於金鐘夏慤道,非法煽惑夏慤道在場人士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周庭另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她被控與黃之鋒同日在灣仔警察總部外,明知而繼續未經批准集結。

[責任編輯:蔣璐]
香港商報版權作品,轉載須註明出處。
相關新聞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