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中央主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正當性權威性無可爭議

2021-03-07 21:32
來源:新華網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正在審議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今日(7日)表示,中國是單一制國家,這決定了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應當也必須由中央決定。

 王振民指出,從國家憲制上看,香港特區實行什麼樣的政治制度,從來都屬中央事權。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必須在中央主導下進行,全國人大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依照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行使權力、履行責任,正當性無可爭議,權威性不容置疑。

 他表示,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憲法第六十二條也列明全國人大行使的職權第十四項是「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這裏的制度當然包括選舉制度。作為全面規定香港特區實行的各種制度的憲制性法律,香港基本法是由全國人大制定的,其最終解釋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這也說明規定香港地方選舉制度是國家主權行為,只有全國人大才有權以國家法律形式決定香港選舉制度。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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