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 張國鈞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現正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藉着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以確保香港管治權掌握在愛國者的手裏,保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以及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讓「一國兩制」能繼續行穩致遠。
根據《憲法》第六十二條第十四款,「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而選舉制度是特區制度的一個重要部分,因此,全國人大完善本港選舉制度是中央事權,是合情、合法及合理。
堵塞選舉制度漏洞
我們認為,現行香港的選舉制度存在漏洞,讓反中亂港分子有機可乘,進入特區權力架構,肆意阻撓特區政府施政,製造社會矛盾和動亂,對抗中央,甚至鼓動「港獨」分離主義,勾結外部勢力。這偏離了「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威脅「一國兩制」的有效落實,以及損害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因此,我們認為全國人大在此刻審議草案必要且及時,我們堅定支持全國人大的決定。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表示,將從三方面配合中央的立法工作,包括在全國人大作出決定後,做好公眾解說及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以便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反映,協助稍後的修訂工作、做好本地選舉法例的修訂,以及妥善安排未來12個月的多場選舉。
為此,我們必定全力配合特區政府的相關工作,包括善用我們的地區網絡,協助政府推行公眾解說的活動,聽取市民意見,並同時積極提出合理務實的建議,供全國人大常委會參考;此外,在立法會工作層面,我們將繼續實事求是地審議完善選舉制度的法例,包括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以及公職人員宣誓條例,就如何推展公平公正、和平有序的選舉活動,提出修改選舉安排及指引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