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對外公布,2021年北京外國語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南方科技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等10所高校,在廣東省開展基於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工作。2021年起,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必須合格方能參加高考錄取。
據介紹,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自願報名,具體時間及方式見試點高校招生簡章。報名須採取線上或郵寄報名材料等形式進行,不得組織現場報名。
試點高校最遲應於6月初完成報名組織工作。報名結束後,試點高校要將考生報名信息(含考生姓名、考生號、身份證號、高中學校名稱)報送省招生辦,省招生辦將根據報名信息及時向學校反饋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信息。省招生辦提供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信息中,應屆畢業生包括物理、歷史、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等六門考試科目是否合格及等級;往屆畢業生包括物理、化學、生物或歷史、思想政治、地理等三門考試科目等級信息。
學校按公布的報名條件及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要求,結合申請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初審,確定參加本校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通知考生本人並在本校網站公示。試點高校要重點研判考生高中綜合素質檔案內容,將學生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經歷、研究性學習和自主選修課程學習情況等作為報考材料初審的重要內容和必要條件。
試點高校完成考生報名和綜合素質檔案初審後,需組織開展綜合評價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原則上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布前(經教育部批准的除外)進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與綜合評價招生掛鈎的考核活動。
志願填報及投檔錄取安排
高考成績公布後,資格考生應根據廣東省普通高考志願填報工作安排,填報綜合評價志願。各試點高校按院校專業組方式編制招生計劃。省招生辦根據試點高校資格考生名單、考生志願及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線,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將上線考生全部投檔給各試點高校。
其中,北京外國語大學、浙江大學、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錄取模式,根據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則構成考生綜合成績進行錄取。其他試點高校按照6:3:1比例(即學生高考成績佔綜合成績的60%,高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佔30%,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佔10%),最終構成考生的綜合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