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29日發布檢察機關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相關數據顯示,2018年以來,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14.9萬人,提起公訴23萬人,其中起訴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5.4萬人,是前三年的11.9倍。
三年來,檢察機關堅持「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的要求,共追加認定涉黑案件947件,追加認定涉惡案件4756件;審結改變涉黑案件定性701個,審結改變涉惡案件定性8409個。為防止案件「帶病」批捕起訴,檢察機關對不構成犯罪和證據不足依法決定不批准逮捕11237人、不起訴2814人,監督撤案188件328人,切實防止冤假錯案。
檢察機關及時糾正有案不立、違法立案、適用法律不當、量刑畸重畸輕等問題,監督涉黑惡案件立案1893件3976人,書面監督糾正偵查活動違法3649件,對涉黑惡案件提起抗訴1151件。
專項鬥爭開展三年來,檢察機關嚴懲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黑惡勢力,對勞務、房產等領域「黑中介」,以及「黑心診所」、車匪路霸等進行嚴厲打擊。同時,檢察機關全面落實保護民營經濟發展各項舉措,三年來提起公訴侵害企業權益的涉黑組織1179個,對強攬工程、欺行霸市、插手民間糾紛黑惡犯罪提起公訴77565人。
檢察機關還注重發揮檢察制度優勢,推動社會治理能力提升,對涉及社會治安、市場監管、交通運輸、鄉村治理、自然環保、金融放貸等十大重點行業領域的涉黑惡案件,做到「一案一建議」,共制發檢察建議26065件,行政主管部門已反饋23800件,反饋率達9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