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獲悉,3月29日,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工作會議在廣州召開。會議總結2020年該省海洋綜合執法工作,分析了新階段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工作面臨的新使命、新任務、新要求。其中,汕尾支隊、茂名支隊、萬山大隊、大亞灣大隊就做好海洋綜合執法工作在會上作經驗交流。現場還觀看警示教育片及執法工作紀實片。
全面實施「五重執法」 服務海洋強省建設
記者了解到,會議指出,作為全國第一支完成體制改革的海洋綜合執法隊伍,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隊伍要按照「轉型恰當、改革到位、嚴格執法、綜合優勢」總體要求,在服務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環境中打頭陣、當先鋒,擔當有為、作出示範,充分發揮平時能執法、戰時能維權、險時能應急的綜合保障作用,在海洋強國建設的新征程上凸顯廣東擔當、貢獻廣東力量。
在「十四五」時期,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工作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把握「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要求,全面深化「一個改革」,統籌抓好安全和維權「兩件大事」,扎實推進執法裝備、基地和信息化「三項建設」,全面實施重點海域、重點時段、重點對象、重點打擊、重點違法「五重執法」,全力服務海洋強省建設,守衛廣東碧海藍天。
會議要求,2021年廣東全省海洋綜合執法隊伍要重點抓好六個方面工作。一是進一步強化漁船「不安全、不出海」安全綜合監管,制定漁港港務管理規定,開展漁港執法監管示範行動,切實發揮漁船應急救援處置5項機制作用。二是持續深化隊伍機構改革,全力推進市縣隊伍改革,推動建立海洋綜合執法聯席會議機制。三是構建全要素海洋綜合執法指揮體系、構建常態化執法監管網絡、健全綜合執法指揮制度,整合資源力量,繼續深化粵閩、粵桂瓊、粵港澳聯合巡航執法協作,提升執法能力。四是實施「五個重點」總目標,提升漁業執法新成效,推動海洋執法全覆蓋。五是推進執法船艇建造,加快執法基地建設,加強船艇裝備管理。六是扎實開展黨史教育,加強隊伍政治建設,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反腐。(記者 徐紅 通訊員 粵海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