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完善特區的選舉制度,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5日發布網誌,指堅定支持完善選舉制度的決定,並會繼續和特區政府全力落實本地立法工作。
薛永恒指出,人大常委會上星期通過決定後,與團隊和近90個創科相關團體舉行了6場解說會,包括業界商會、學會、本港國家重點實驗室、科研機構、創科公營機構、初創團體等,與會團體普遍支持有關決定,認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順應業界發展勢態,與時並進,對香港未來及創科發展有裨益。
薛永恒表示,有不少團體代表指過去「資訊科技界」選民資格標準為人詬病,選民只需要是法例規定的專業團體會員,但入會門檻五花八門,登記制度標準不一,容易造成各種問題,如今新出台的「科技創新界」修訂不但做到均衡參與,廣泛反映產業發展;利用團體票涵蓋業界及從業員等各階層的利益之餘,亦有助業界討論更加聚焦,並增加專業性聲音。他表示非常認同,由團體選民選出較現行制度,不論縱向各個階層及橫向各個創科領域,均有效平衡廣泛代表性與專業性,亦有助日後能更好地梳理界別意見。
薛永恒透露,有科研機構及國家重點實驗室的代表說,前年社會運動期間,他們擔心在大學的實驗室會遭到「裝修」、盲目破壞,日夜派同事輪流看守實驗室,亦有優秀的科研人才因而離開香港,今次修訂有助穩定社會發展,有利於匯聚人才,更有利於香港科研領先地位。
他又說,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後,將為經濟社會發展清除障礙,讓行政及立法關係重回良性互動正軌,建構長治久安的社會,更美好的創科未來,讓香港加速邁向成為國際創科中心。